航锦科技(00081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航锦科技航锦科技(SZ:000818)2025-08-29 11:4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过去十二个月内有规定情形视同关联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3][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协议签署生效[14] - 金额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都不适用按协议价[8] - 重大关联交易按符合规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确定[8] 其他规定 -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年初计划需重新审议[15] - 达成须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并公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例外条件及审议程序[17] - 与关联方特定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部分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7]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