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000818)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制度范围与管理 - 制度适用公司、子公司、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秘是第一责任人[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和高管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流程[2] - 涉密人员在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2] - 年报披露前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2] 外部报送与责任 - 对外报送信息时经办人员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保密提示函》[3]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未公开信息及利用其买卖证券[3] - 违反制度使公司受损将依法要求赔偿,涉犯罪由司法处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