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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商行(601825)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秘书1名,每届任期3年,届满连聘可连任[3][9] 任职与解聘 - 聘任秘书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资料变更及时更新[9] - 秘书需经银保监会任职资格审查[10]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聘[10] - 秘书被解聘或辞任,公司及时报告并公告,秘书可提交陈述报告[10] 职责履行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事务[14] - 公司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秘书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15][18][19] - 秘书委托职责需董事会同意并担责[18] 人员协助 - 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履职,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代行[16]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术语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20]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执行[20] - 工作制度援引文件原则上按变动后规定执行[20]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颁布日实施,原制度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