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2月6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8008658亿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68008658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嘉鑫毅持股3000万股,占比50%[11] - 2015年12月31日韩景华持股1778.255万股,占比29.64%[11] - 2015年12月31日孟联持股921.745万股,占比15.36%[11] - 2015年12月31日王本利等各持股60万股,各占比1%[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12]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等除外[1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0]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25][26]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0] - 控股股东等转让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及承诺[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4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9]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99]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1]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6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8]
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