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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股份(6036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清源股份清源股份(SH:603628)2025-08-29 11:40

| 附 | 则 20 | | --- | --- | | 第八章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 - | . | | --- | --- | | - > | K | 1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的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公司和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