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清源股份清源股份(SH:603628)2025-08-29 11:40

管理适用范围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7]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11]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法定信息、经营战略、重大事项等[11][12] 工作开展与限制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2]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2]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股东交流提供时间[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15]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16] - 公司需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六种情形[17]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17] 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0] - 证券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24] 活动禁止情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出现的八种情形[25] 员工素质技能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八项素质和技能[26] 沟通要求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28]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29] - 证券办公室负责确认身份并准备、保存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29] - 接待特定对象相关资料由证券办公室存档,期限10年[31] 信息发布管理 - 特定人员对外发布公司信息,证券办公室索要预发稿件核对,董秘复核同意后发布[31] - 发现发布文件错误或误导性记载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公司及时公告说明[31] - 发现发布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要求调研方保密及不得交易[31] 其他规定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业绩说明会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 本制度“以上”“内”“至少”包含本数[3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规定为准[32] - 制度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33] -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