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二○二五年八月 | | | |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 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 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二章 重大投资及其他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投资"包括: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明确本公司重大投资、其他交易的财务决 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清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资产运用活动,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 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 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 让研究与开发项目;资产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