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决策 - 总经理可对未达标准的对外投资及其他交易行为决策[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12] 交易规定 - 未达标准交易,上交所认为必要时公司需审计或评估[14] - “提供财务资助”等交易按连续12个月发生额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4]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标的公司全部资产和主营收入视为相关指标[15] - 交易仅达第七条第(三)或(五)项标准且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达规定标准交易,股权需审计,非现金资产需评估[15]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18] 财务制度 - 公司财务制度由财务负责人拟定,经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19]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2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2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2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2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22] 人事决策 - 对注册资本超500万元的控股或参股公司,派出或提名董事事宜由董事会决定[25] 资产处置 - 总经理对价值不超公司净资产总额10%的固定资产等有处置决定权[27] - 董事会对价值1000万元以上或超公司净资产总额10%的固定资产等有处置决定权[27] 资产抵押质押 - 以价值在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27] - 以价值超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0%的公司资产抵押或质押由股东会决定[27]
清源股份(603628) - 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