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诉讼、仲裁",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大诉讼、仲 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 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一) 认真履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如实披露信息; (二) 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