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 | | | | | 2 (八)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 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 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 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 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 (十二)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