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二○二五年八月 | | | | | |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