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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600575) -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SH:600575)2025-08-29 11:39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6] 工作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 设立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7] - 官网开设专栏收集答复诉求[7] - 可安排现场参观等并形成记录[7][8]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职责与人员 - 董秘组织协调主要职责[12] - 董办负责日常事务[13]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13] - 人员需具备特定素质技能[13] - 可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14]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4] - 活动记录记入档案[16] -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18]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