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4] - 八种情形下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可豁免通知时限[5][7]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11]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董事原则上亲自出席,委托他人有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9][10]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3] - 除特殊情形,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4] 会议组织与提案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由秘书或代表兼任负责人[2] - 定期会议提案由办公室征求意见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可征求总经理等意见[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15] - 利润分配决议先通知出审计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据报告对其他事项决议[16]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提议暂缓表决需明确再审议条件[17] - 会议可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19] - 与会董事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必要时报告或声明[20]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21]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