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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资本(600061)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投资本国投资本(SH:600061)2025-08-29 11:40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 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 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