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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688560) - 明冠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文芳)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SH:688560)2025-08-29 11:34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在明冠新材料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