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2025年8月)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应规范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 - 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3] - 应维护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6]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0] 信息披露要求 - 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12] - 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2] - 获取未披露信息应登记备案和保密[14] - 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公司披露[14] - 主动了解媒体报道或传闻并告知公司披露[15] - 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15] - 保密未披露重大信息,不利用其牟利[15] - 境外披露重大信息应同时在境内披露[15] 股票交易与股权变动 - 买卖本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借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交易[17] - 转让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8]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拟受让人情况,消除损害公司权益情形[18] 议案与承诺 - 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0] - 配合保障其他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20] - 保证承诺有效施行,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事项提供担保[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