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下午14:00[9]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9]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7] 议案相关 - 会议议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4项[9] - 拟制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以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17]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20]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全部以现金认购[22][2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24][25]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67,842,884股的30%,即不超过350,352,865股(含本数)[26]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用于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27][28] - 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30] - 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1996年8月27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47] - 公司1996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7,842,884元[4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602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3] -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认购3982万股,持股比71.08%[53] - 镇江硫酸厂、镇江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第二化工厂均认购35万股,持股比0.624%[53] - 镇江江南化工厂认购15万股,持股比0.268%[5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67842884股,均为普通股[5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5]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5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6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61] 股东相关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68][69] - 股东可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表决违规决议[6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88][19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1][193] 会议规则 - 股东发言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9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99]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08]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非职工代表董事人选[10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不少于5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48]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6]
江苏索普(600746) - 江苏索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