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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华集团(603989)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艾华集团艾华集团(SH:603989)2025-08-29 11:0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公 司发展规划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规划、制订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