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审计委员会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沟通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1]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6]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等检查一次并报告[1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30] - 定期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25]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6]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32] 决议规则 -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时为签字方式[33]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33]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并由出席委员签字后形成决议[35]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37] - 到会委员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7] - 出席和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37]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7] 工作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9]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9]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艾华集团(603989) -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