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森萱医药森萱医药(BJ:830946)2025-08-29 10:38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情形与条件 - 出现当年度未实现盈利等5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为情形之一[7] - 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未分配利润为正等4个条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为条件之一[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累计现金分配要求 - 满足条件下,最近3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8] 政策调整与审批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独立董事与投票权 -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前征集投票权需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11] 信息披露要求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方案内容,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0]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时提供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0] - 在年度、中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 公积金相关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 回报规划修订 - 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5] 监督与执行 - 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7] 股利派发时间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