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 部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在党总支、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8] - 审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3人[8]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13]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工作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法规规章[8][10] - 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9] 计划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需提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和年度报告[18] 审计流程 - 实施审计3日前发通知书,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30] - 被征求意见对象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意见[20]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21] 审计范围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4][25][26]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28] 整改机制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30] 协作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30] 激励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32] 制度解释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以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审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