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8309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相关情况[10]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资料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9] 选聘要求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7][10]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明确保护责任[10] 更换规定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日通知,允许陈述意见[14]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及相关职责,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17] 信息披露 - 要求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违规处理 - 不得有违规等不当行为,违规造成后果应报告处理[17] - 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生效 - 制度以法律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