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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海象新材海象新材(SZ:003011)2025-08-29 10:3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4)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