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0030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是独立董事[4] 提名委员会职权与运作 - 成员变动致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6]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经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成员管理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 成员任职需符合多项条件,不符应辞职或被撤换[5] 会议相关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3] - 成员或秘书应不迟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7] 职责与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成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质询董事和高管[30] - 成员对董事、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30] 其他 - 成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0]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与章程抵触时以章程为准[3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