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含30%)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7]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股东[18]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晚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9]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42] -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提前30天通知[4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4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0]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53]
洁特生物(688026) -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