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 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