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章程》拟修订,取消监事会,新增职工董事,“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2] - 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涉及38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854.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一元[9] - 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6659.9万股、65万股等[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有关资料[10] - 特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19] - 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7] 独立董事规定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至少2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规则明确[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9]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30]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3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除外)[3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3]
渤海汽车(600960)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