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158,755,55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555,556元[8] - 2018年8月31日股份制改制,设立时发行普通股142,88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 股东持股情况 - 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42,960,000股,占比45.00%[20]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7,188,800股,占比20.10%[20] - 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2,880,000股,占比10.00%[20]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5][36] - 股东对股东会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8] - 审议批准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8]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50]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7]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7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人数应超半数,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1] - 董事会批准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或3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103]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06]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52] 审计与报告披露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56] - 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1]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14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10日内公示[174]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