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6038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4] 任职与解聘 - 近3年受特定处罚等情形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1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9] 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等[8][11] - 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做好记录并公告决议[8][10][13] -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各方信息沟通[8] 履职保障与要求 - 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其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14] - 聘任或解聘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资料[16][17] - 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等事项[18]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19]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曾由董事长代行[1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20] 其他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并公告[10] - 通讯方式资料变更需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资料[19] - 董事会秘书可就不当解聘或辞职情况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19]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2]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