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6038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曲美家居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 2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 册会计师")确定审计时间后,应及时通知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应在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 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不定期督促年审注 册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 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八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