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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美家居(6038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曲美家居曲美家居(SH:603818)2025-08-29 10:01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定期会议的提案草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或主管领导起草后连同相关的材料提交予董 事会办公室。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若有关提案内容 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具体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该等草案转交相关专门委员会拟 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亦可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提出定期会议的提案。董事长在拟定提 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曲美家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