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6038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二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