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 - 分红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有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安排占比最低20%[5] - 满足盈利等条件可现金分红,重大投资支出有界定标准[7]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股东回报规划 - 每三年制订规划,每年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9] 政策调整 - 调整或变更权益分派政策和规划,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预案确定 - 注册会计师出具特定意见审计报告时,董事会按就低原则确定预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