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0023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会议资料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32]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获额外利益[3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3] - 制度依相关规定执行,自股东会通过生效[35]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