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五种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10日内发出通知召集会议[12] - 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临时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定期会议召开前5日、临时会议召开前1日确认参会[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21]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须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重大交易与担保 - 重大交易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五个标准之一[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审议[6] 提案相关 - 提案未获通过,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内容相同的提案[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主持人应要求对该提案暂缓表决[25] 决议相关 - 股东有权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27] - 现场召开会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统计结果;非现场召开,应根据收到的表决票制作会议决议并告知各董事[22] - 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完全同意[26] - 董事会决议被法院宣告无效等,公司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已办理登记[32] - 董事会决议被法院宣告无效等,公司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32] 会议形式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电话、传真方式召开,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19]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信息披露 - 公告内容正式披露前,董事会成员等要控制知悉范围[33] - 公司信息应在指定报刊公告,其他传媒不得先披露[33] - 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义务[33]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不少于”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5]
派克新材(605123) - 派克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