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600350)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2] - 董事会负责实施并建立内控制度[3] - 董事等确保资金安全,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挪用[3] 资金存放与协议 - 资金存放于专户,需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协议提前终止,15日内签新协议[6] 资金使用规则 - 按计划使用,公开发行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等[8][10] - 改变用途需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或按约定程序[9] 资金监督检查 - 财务设台账,内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1] - 董事会每季度向受托管理人发核查说明[1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