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SH:603306)2025-08-29 09:3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董事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均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 董事辞任与义务 - 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8]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6个月内仍有效[9]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其职务[9] 董事会职权 -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13][15] - 决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事项[14] - 制订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1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交易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3]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及决议有特殊规定,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6] 其他事项 - 董事会委托董事长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提交审议[41]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审定,额度内实施[41] - 闭会期间董事长可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报告或授权总经理审批[41]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闭会期间签署担保合同[41] - 人事任免由董事长、总经理提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议[42] - 重大事项研究后可行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