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603306) - 华懋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华懋科技华懋科技(SH:603306)2025-08-29 09:33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公司股份占股本总额 50%以上,或持股不足 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建立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及保证公司独立性措施,明确相关人员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9]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独立性[9][10]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1] - 维护公司机构独立,不得干预公司机构设立、调整或撤销[12] - 支持公司建立独立生产经营模式,避免同业竞争[12]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13]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5] 股份权益变动及告知 - 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20]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 5%后,增减 1%次日通知并公告,增减 5%三日内编制报告书通知并公告,公告后三日内不得买卖[21]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 5%但未超 30%,应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1] 股份增持与减持 - 持股达公司已发行股份 30%继续增持,应要约方式进行,超 3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不超 2%可先增持后申请豁免[22][23]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 6 个月、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股份[23] - 最近 3 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 30%、最近 20 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净资产,不得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有减持计划等除外)[23]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4] - 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 3 个月[25] - 集中竞价交易 90 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 1%[25] - 大宗交易 90 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 2%[25]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 5%[26]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6 个月内仍遵守减持规定[26] - 分配股份过户前应商定并披露减持额度分配方案[27] - 控股股东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及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27]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并进行相关调查[27] - 控股股东承诺未履行完毕转让股份不影响承诺履行[29] - 规范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