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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600884) - 杉杉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SH:600884)2025-08-29 09:32

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设立审计监察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设负责人一名[4]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工作报告[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实施[7] 审计范围与程序 - 审计范围包括内部控制评价、专项审计等[9] - 工作程序包括制定年度计划、编制方案等[12][13]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出具年度报告[16]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出具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根据资料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17] - 重大问题董事会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情况[17] - 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说明[1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 内部审计机构可提表彰、处罚建议[20][21] - 违规工作人员报请公司批准后处罚[2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