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6002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中稀有色中稀有色(SH:600259)2025-08-29 0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3] 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等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自行召集条件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天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19]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后对利润分配等决议并作为提案[23] 提案审核 - 董事会对股东提案审核遵循关联性和程序性原则[17] 授权委托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内容,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提前二十四小时备置[24][25] 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终止[26] 会议主持 -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则确定主持人[27] 发言规则 - 登记发言股东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抽签决定[29] 质询规则 - 每名股东质询次数不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三分钟[3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重大事项要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溢价达或超过20%时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37]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表决方式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同一股份选一种方式[37] 再次公告 - 公司发布通知涉及特定事项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37] 累积投票制 - 累积投票制下选举董事每一股份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8] 表决票处理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41]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4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十年[41][43] 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二个月内实施[4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44]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不召开股东会等违规情况有相应处理[48] 人员管理 - 主持人可命令无资格等人员退场,不服从可强制[5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