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68818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广大特材广大特材(SH:688186)2025-08-29 09:14

股份与注册资本 - 2025年2月18日至8月22日“广大转债”累计转换股份74,247,877股,共74,247,877元[3] -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股份数量为280,489,356股,对应注册资本280,489,356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20,624.1479万元,修订后为28,048.9356万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0,624.1479万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048.9356万股,均为普通股[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9]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向法院诉讼或直接以自己名义诉讼[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职权[12][13]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7]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为2:1[39]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4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3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保存10年[4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4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6] - 公司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6]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涉及24项制度,其中4项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增制定制度[60]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股东会审议,最终以注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