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部设置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3] - 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内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7]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3] 审计范围与要求 - 内审部应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1][12] - 内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评价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有效性[7] -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7] 整改与审查 - 内审部应督促内控缺陷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20] 特定事项审计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3]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3] 报告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鉴证报告要求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7]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17]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18] 人员管理与责任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0] - 发现内审工作重大问题,公司追究责任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2]
音飞储存(603066) - 音飞储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