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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联科技(68853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日联科技日联科技(SH:688531)2025-08-29 08:39

资金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7]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备案并公告[7] 募投项目 - 搁置超1年或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6个月内置换,置换事项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闲置资金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操作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2] - 到期前归还,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资金使用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审议通过,低于1000万可年报披露[14] 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仅变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6][17] - 拟变更募投项目,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19] 资金报告 - 总经理每半年书面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出具报告,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1][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披露[22]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配合承担费用[31] 监督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董事会披露结论性意见[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