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600033) -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一定比例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1名,由董事会选举,任期与董事会一致[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并提建议,检查实施情况[8] 决策资料提供 - 公司经理层等为决策提供资料,1/3以上委员认为不充分可要求补充[11]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5天通知,召集人主持可委托他人[13]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可委托他人参会,独立董事须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每人最多接受1人委托[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可聘中介[13][14][1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冲突时以本规则为准[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