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直股份(600038) -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中直股份中直股份(SH:600038)2025-08-29 0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36个月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被提名[12]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不超六年[16] - 选举通知公告时提交候选人材料[16]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7]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2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审计委员会部分事项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26]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 出具独立意见含相关内容并签字报告[22] - 定期或不定期开全部独立董事会议,部分事项审议[24] - 履职记录签字,资料保存十年[29][31][35] - 年度述职报告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5] - 及时发会议通知和资料[35]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36] - 行使职权人员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费用[35] 其他规定 - 签订保密协议并履行义务[37] - 给予津贴并披露[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