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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600230)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沧州大化沧州大化(SH:600230)2025-08-29 08:28

董事会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批准[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7]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沧州大化于2025年8月修订独立董事制度[5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67] 对外担保相关 -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担保权限为审议批准未达《公司章程》规定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且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1]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89] - 公司为集团内企业出具担保超1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中国中化董事会批准[9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11]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7] 关联交易相关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61]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由3 - 5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90]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并促进公司建立有效内控[194]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96] 其他 - 沧州大化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8项公司治理制度[3] -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修订[171] - 董事会授权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审慎授权、适用、适时调整、有效监控、质量与效率原则[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