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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00093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四川双马四川双马(SZ:000935)2025-08-29 08:2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4]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6] 减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8] 其他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8] 增持规则 - 董事和高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六个月[8] - 拟增持股份金额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8] - 增持主体需在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9] 身份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事和高管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2] 其他规定 - 公司及董事、高管应及时向深交所申报信息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10] - 因特定情形对董事、高管股份转让设限的,公司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1] - 限售条件满足后,董事、高管可申请解除限售[11] - 锁定期间,董事、高管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1]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11] - 董事、高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股份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