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莱(6880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管理制度所称"披露或者公告"是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 律法规、《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