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8 16:13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关联交易[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8] - 诉讼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于重大事项[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于重大事项[11]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于重大事项[11]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3] - 报告义务人应按规定向证券部报告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4] - 知悉重大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包含多方面内容[15][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7] - 公司各部门等出现重大情形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8]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