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悍高集团悍高集团(SZ:001221)2025-08-28 16:1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是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9] - 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发生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需聘请机构评估或审计[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标准,12个月内累计计算[11] - 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1]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1] - 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2] 关联交易价格管理 - 交易双方按协议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逐月结算,财务部跟踪变动报董事会备案[8] 控股子公司定义 - 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 决策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1] 表决规则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7]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扣除关联股东股份数后,非关联股东表决[18] - 特定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且不得代理表决[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回避表决[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