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视佳(0184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会议决议成立[1][3] 委员会成员 - 成员最少3名,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4][5][6] - 主席由董事会委任或成员选举,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9][15] - 公司秘书为委员会秘书,秘书缺席时成员可互选或委任他人担会中秘书[10][15] - 经董事会及委员会分别决议可委任、更替或罢免成员,非董事时任命自动撤销[11][15] 会议安排 - 每年最少开会一次,有需要可增加次数[13][15] - 成员不能委任代表[8][14] 委员会权限 - 可向集团雇员和顾问索资料、评董事表现及独立性、获外部专业意见等[16][19] - 公司应提供充足资源让委员会履职[17][19] 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物色董事人选、评估独董独立性等[18][19][21] - 披露年内董事提名政策,含提名程序、流程及标准[23] - 评估董事时间投入、贡献及履职能力,考虑多种因素[23] - 协助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24] - 向董事会提呈多方面建议,包括成员要求、非执行董事政策等[24] - 考虑董事继任计划,尤其是主席和行政总裁[26] - 履行职责时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等[28] - 审核并就拟定服务合同向股东提建议[30] 其他事项 - 成员或代表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答疑[31]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废除职权范围和决议[38] - 应在公司和交易所网站公布职权范围[39] - 应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及董事会转授权力[41] - 相关内容于2025年8月28日采纳[42]